关于加强镇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27
    为切实转变我镇机关干部作风,增强机关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,坚持以人为本,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,镇党委针对干部联系村比较飘浮、沉不下去的现象,倡导人人争做“效能型”干部,特作出“一二三”规定,具体内容如下:
    一、镇机关干部每周到所驻村住一个晚上。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镇党委要求干部每周必到联系村住一个晚上,一方面,与村干部交流工作情况,另一方面在进村入户中,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,访民情、话农事、拉家常、解民难。
    二、镇机关干部每周在镇政府住二个晚上。为杜绝干部“走读”现象,让干部能静下心学习,扑下身子工作,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,要求干部每周二、四晚上在镇政府坚持学习,并在镇内住读,实行签到记载考勤。
    三、镇机关于部每周进村入户三天。为使驻村干部工作重心下移,切实解决部分驻村干部驻而不实、出勤不出力的问题,镇党委要求驻村于部每周必须到所驻村工作三天.熟悉工作情况,掌握一手资料.想群众之所想.办群众之所需,把党的政策送上门,让群众得到实惠.
    镇机关干部在上述规定中的考勤记载与工资挂钩,每月通报,违者大会上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,并作为年底公务员评先、评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