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镇各村建立村民代表议事日制度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27
      为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,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,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村民代表议事日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为指导;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.提高村民自治的程度和水平为出发点;以坚持实行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摹本原则.推进农村的民土法制建设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二、村民代表议事日制度的内容
每季度第一个月的9日为五里界镇村民议事日,通知全体村民代表到村部议事,通报工作安排,讨论决定重大村务,包括:
1、  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等:
2、  制定和修订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;
3、  本村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、完善、变更和解除;
4、  集体企业改制、集体举债、集体资产处置;
5、  土地承包和租赁、工程招标、宅基地审批和生育证发放等;
6、  村集体经济收支、年度财务预决算等;
7、  其它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。
三、有关要求
各村要加强领导,确保议事日制度的落实,对提交讨论决定的事项,议事日前,要向村民代表公告、广泛征求意见;讨论通过的重大村务,党支部、村委会要迅速组织实施,实施情况及时公布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接受党委政府检查。